㈠ 国务院是否已经取消物业管理三级资质
没有取消。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物业资质取消红头文件扩展阅读: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二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㈡ 请问现在物业资质是不是只剩一级取消资质的文件号是多少取消后之前的二级三级资质还可以作为投标
现在物业资质已经全部取消了,详见《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二级及以下;《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一级。并且,资质取消行政审批之后是不能在招标活动中作为资格条件的,所以投标的时候,也不会用上物业资质。
㈢ 关于中央取消物业资质等级和园林资质的等级
一、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在前两批取消230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由《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规定的,由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被正式取消。国务院要求,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3年来沸沸扬扬的园林绿化资质取消与否话题,终于尘埃落定,是彻底的取消了,没有并入市政专业。
附:通知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决定,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此前有关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3日
㈣ 2018年3月8号城乡建设部第164号令取消了物业服务资质证那么以往的算不算没有
没事啦,已经取消了物业服务资质证,但是以前的嗯,当然不能算是没有啊,也算是有的
㈤ 国务院新政取消物业二、三级资质证书的文件号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7〕7号
㈥ 物业资质证明是从什么时候不需要的
2021年9月。资质取消后,营业执照上包含“物业服务”内容的企业,就可以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投标,不再有资质方面的限制。外延扩大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大大增加。特别是在把社区看成金矿,资本频频进入的背景下,“门外汉”跨界入侵的情况增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㈦ 现在物业公司还要办资质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取消物业资质是对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的响应,现在全国各地已经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也规定了招投标市场上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承接物业管理业务时必须有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当物业行业没有了特殊的资质审核,新成立的物业公司只需要办理简单的工商行政注册手续就可以,降低了物业企业的设立门槛,有利于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物业服务业,促进这个行业的市场竞争,提高全社会的物业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㈧ 关于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的通知是什么意思
1、取消对二级物业公司资质的审批和新办,是等待国务院和住建部出台新的物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办法,这个大家只有等待,和目前的房地产税一样,是未知的;2、后期的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应该是以政府建立企业的诚信档案为准,不是以你的资质为准,也就是达到了物业管理的公平和公正;3、目前传出的信号是这样预计的,原来已经审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就暂时摆着不动了,也不会取消;后期也许不再办理所谓资质的审核的程序,由政府部门或者招标单位建立打分制的方法;4、总体来讲,评判一个企业的好坏,并非是根据资质来判断,主要还是你在市场上服务了哪些楼盘,口碑如何,创造的价值如何,业主满意度如何等综合因素来判断;5、如果你是在职的员工或者办理此类事务的人,只有等待;如果你是想自己成立公司的,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哪些转让的公司;
㈨ 物业资质是不是取消了
物业资质是取消,在2018年2月12日第37次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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