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企2012年16号文件|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年16号文件|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第1张示图

① 安全生产费用能计入管理费用吗求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的核算方法和示例。最好结合最新财企[2012]16号文。

根据:第二十七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除生产部门列支相关成本外,其他计入管理费用。

② 财企[2012]16号 文件 规定安全生产费用 水利水电工程 提取2%,但合同两年前签的1.5%,现在是否要增加费用

应该需要增加0.5%,具体应该对照工程的明细增加相关费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这其中其他的内容填写很关键,留有很大的空间满足文件的规定。

③ 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请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④ 55.根据《关于印发》(财企[2012]16号)的规定,企业应按不低于工程造价的()计

摘要你好 下面给你解读一下这个管理办法:日前,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下简称新办法)。与之前出台的政策相比,该办法有哪些变化?对企业的财务和纳税处理将产生什么影响?

⑤ 解读《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

招标人招标价1000*2.0%=20万。单独列项,投标时不得修改,专款专用。注意不是中标价的2.0%,是招标里的暂定金额。

⑥ 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1、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3、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4、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应答时间:2022-01-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⑦ 财企[2012]16号是什么时候具体开始执行的。有没有相关文件。谢谢亲~~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5号,2102年2月14日颁布),该文件第四十条 规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此,该文件自2012年2月14日起执行。

⑧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新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废止。

(8)财企2012年16号文件扩展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⑨ 财企[2012]16号

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⑩ 财企〔2012〕16号文件有没有正式发布

在2012年2月14日,已经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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