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件格式|一般公文的格式和字体有什么要求

公文文件格式|一般公文的格式和字体有什么要求的第1张示图

Ⅰ 公文形式有多少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通用公文包括命令、决议、决定、公报、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报 、议案、 报告 、请示 、批复、 意见、 函 、会议纪要。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务文书:

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常用公文写作原则:

1. 内容上“三查三改”

查立意:看是否明确、完整、突出,改观点错误、浮泛空洞、文不切题、含混冗杂、不合逻辑之处。

查措施政策:看措施、规定、办法、意见是否符合政策,切实可行;改矛盾抵触之处及不求实效的官话、套话、大话、空话和不力之处。

查材料:看是否具体、真实、典型,改一般化、概念化和不实之处。

2. 文字上“三查三改”

查篇章:看是否明确、紧凑、合理,改杂乱无章、上下脱节、主次详略不当等。

查行文:看是否精炼、合乎语法和逻辑,改用词不当、啰唆累赘、逻辑错误之处。

查文字:看是否规范,改错别字、生造词语、滥用简称、标点错误和文面款式毛病。

3. 体式上“五查五改”

查文种、标题、主抄送单位、附件、附加标记有否问题,如有即行订正。

办文必须迅速及时,不失时效。公文一般有一定的时效,特别是有明显时间要求的公文,如果超过时限,就会耽误工作,造成损失。因此,为了做到公文处理及时、迅速,必须健全制度,简化手续,增强时间观念,以保证公文尽快处理。

公文的保密也要符合要求,必须严格地执行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拟稿过程、印刷过程、处理过程,不管是什么人泄密,都是失职渎职,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务文书

Ⅱ 一般公文的格式和字体有什么要求

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 g/m~80 g/m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二、印制装订要求

1、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

2、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3、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三、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1、关于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年份”要用全称,不可简化,如“2011”不可写成“11”。

发文字号应该注意的问题是括注年份的是六角括号“〔〕”,而不是方括号“[ ]”。正文引用文件名称后圆括号里的发文字号中,一样应该用六角括号“〔〕”。下行文的发文字号居中排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2、关于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三个机关以下联合发文,应该列出所有机关的名称,四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可采用排列前的发文机关名称加“等”的方式。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逐级多次转发的公文,拟标题时,可直接写所转发公文的标题,但要去掉原发文机关名称,“转发”前冠转发机关名称。如果转发的是“通知”,可只保留一个“通知”。转发公文,不得以被转发公文的发文字号代替被转发公文进入标题。

3、关于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4、关于正文及序次语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正文中结构层次使用序次语应依次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特别注意的是,第一层次“一、”后面是顿号,不是逗号,也不是下脚点(齐线实心圆点);第二层“(一)”后面不能有标点;第三层“1.”中是下脚点,切不可用顿号;第四层“(1)”后面不能跟标点。

层次序次语不能反序使用,可以越级使用,如果公文结构层次只有两层,第一层用“一、”,第二层既可用“(一)”,也可以选用 “1.”。同一个层次,使用的序次语形式必须一致。

另外,如用“第一”“第二”表示次序,后跟逗号,而不能使用顿号。(非公文材料行文中,有时用外文字母表示顺序,字母后应该使用下脚点,如“A .”或“a .”,切不可用顿号。)

四、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公文中计量单位的用法应当符合GB 3100、GB 3101和GB 3102(所有部分),标点符号的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4,数字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5。

(2)公文文件格式扩展阅读:

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纪要格式

纪要标志由“XXXXX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二、命令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

Ⅲ 国家文件格式规范要求

法律分析: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2、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3、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 g/m~80 g/m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5、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一条 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第二条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Ⅳ 公文的法定格式是指什么样的格式

公文的格式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或机关用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文件版头、公文编号、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项。一、标题。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如:《延华集团董事局关于表彰1997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这一文件标题中,“延华集团董事局”是发文机关,“关于表彰1997年度先进工作者”是发文事由,“通知”是公文种类。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公文标题的位置在公文的开首,居于正文的上端中央。二、主送机关。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彩抄报形式。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三、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是叙述公文具体内容的,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事。四、发文机关。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五、发文日期。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考察时间发生困难。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六、主题词。一般是将文件的核心内容概括成几个词组列在文尾发文日期下方,如“人事任免 通知”,“财务 管理 规定”等,词组之间不使用标点符号,用醒目的黑体字标出,以便分类归档。七、抄报、抄送单位,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送往单位是上级机关列为抄报,是平级或下级机关列为抄送。抄报、抄送单位名称列于文尾,即公文末页下端。为了整齐美观,文尾处的抄报抄送单位、印刷机关和印发时间,一般均用上下两条线隔开,主题词印在第一条线上,文件份数印在第二条线下。八、文件版头。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版头以大红套字印上“××××××(机关)文件”,下面加一条红线(党的机关在红线中加一五角星)衬托。九、公文编号。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如:“国发[1997]5号”,代表的是国务院一九九七年第五号发文。“国发”是国务院的代字,“[1997]”是年号,(年号要使用方括号“[ ]”),“5号”是发文顺序号。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编号。编号的位置:凡有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的上方红线与文头下面的正中位置;无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下的右侧方。编号的作用:在于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公文的代号使用。十、签发人。许多文件尤其是请示或报告,需要印有签发人名,以示对所发文件负责。签发人应排在文头部分,即在版头红线右上方,编号的右下方,字体较编号稍小。一般格式为“签发人:×××”。十一、机密等级。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机密等级由发文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所涉及的机密程度来划定,并据此确定其送递方式,以保证机密的安全。密级的位置:通常放在公文标题的左上方醒目处。机密公文还要按份数编上号码,印在文件版头的左上方,以便查对、清退。十二、紧急程度。这是对公文送达和输时限的要求,分为“急件”、“紧急”、“特急”几种。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工作问题的及时处理。紧急程度的标明,通常也是放在标题左上方的明显处。十三、阅读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密程度,有些公文还要明确其发送和阅读范围,通常写在发文日期之下,抄报抄送单位之上偏左的地方,并加上括号。如:“(此件发至县团级)”。行政性、事务性的非机密性公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行文,都不需特别规定阅读范围。十四、附件。这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十五、其他。公文文字一般从左至可横写、横排。拟写、誊写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也不要复写。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

Ⅳ 公文的正确格式

公文的格式指公文的整体格局及公文的外部组织形式。公文具有固定的结构形式,它要求结构完整、标识准确、各单位保持一致。为提高公文质量,党和国家对公文的格式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公文格式”中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各数据项目的排列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统一要求。按照上述内容,公文结构形式可分为三大块,即眉首、主体、版记。眉首眉首即文件版头,也称文件头,它是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项目组成。(1)公文份数序号。指公文印刷的份数的顺序编号,标注在文件首页左上端。(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分秘密、机密、绝密,标注在文中首页右上端。如需要同时标识保密期限,将保密期限与密级标在同一行,中间用“★”隔开。(3)紧急程度。紧急程度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注在文件首页右上端。如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密程度,秘密等级在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在第二行。(4)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某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发文机关标识下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6)签发人。上行文需要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一行,其他签发人姓名居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排列。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同处一行。主体主体即公文正文,也是公文结构的核心部分,它是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项目组成。(1)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概括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书名号。公文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2)主送机关,即公文的主要行文对象。应顶格写。下行文,如普发文、“公告”、“通知”等要求各单位都了解和执行的公文可不写主送机关。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要同时报几个上级机关,可用“抄送”形式或在写主送单位名称时按上行关系加上“并报”二字。(3)公文正文。这是公文的核心内容。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正文在主送单位下面另起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两字写。(4)附件。附件是随文附上的有关文字材料、图表、统计数字等,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5)成文日期。公文发文的年月日,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6)公文生效标识。它是证明公文效力的表现形式,包括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人姓名。单一机关发文加盖印章时应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当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三个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或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其上。(7)附注。它是指公文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居左空两字加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版记版记也称文件尾,它是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项目组成,整个版记部分排列在文件末页下端。(1)主题词。即用规范化动词、名词或词组简明扼要地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所有正式文件均应标注主题词,主题词居左顶格标识。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2)抄送机关。指主送单位之外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一行标注,中间用直线隔开。(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同处一行在抄送单位下一行排列,中间用直线隔开。

Ⅵ 公文标准格式的字体、字号、有什么要求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正文、发文机关标识、附件说明、发文字号、签发人、抄送机关、紧急程度、印章、标题、主送机关、附注、成文日期、附件、主题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公文标准格式包括:

1、须有负责之表示。(如签署、盖印章戳或副署)

2、须有时间之表示。(如制作及发文时间,并加注文号)

3、须合于现行法定格式。(用纸、格式、细项)

4、本文原则上须分段叙述,并具实质意涵(即为一定之作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达方式为由左而右之横行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分为“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6)公文文件格式扩展阅读

公文的写作注意事项

1、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2、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3、不能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

5、要按办文意图和行文关系选准文种,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确定合适的文种,如上行文中请示与报告不能混淆。

6.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及其部门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Ⅶ 公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公文的格式指公文的整体格局及公文的外部组织形式。公文具有固定的结构形式,它要求结构完整、标识准确、各单位保持一致。为提高公文质量,党和国家对公文的格式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公文格式”中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各数据项目的排列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统一要求。按照上述内容,公文结构形式可分为三大块,即眉首、主体、版记。

眉首

眉首即文件版头,也称文件头,它是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项目组成。

(1)公文份数序号。指公文印刷的份数的顺序编号,标注在文件首页左上端。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分秘密、机密、绝密,标注在文中首页右上端。如需要同时标识保密期限,将保密期限与密级标在同一行,中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紧急程度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注在文件首页右上端。如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密程度,秘密等级在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在第二行。

(4)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某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发文机关标识下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6)签发人。上行文需要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一行,其他签发人姓名居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排列。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同处一行。

主体

主体即公文正文,也是公文结构的核心部分,它是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项目组成。

(1)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概括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书名号。公文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2)主送机关,即公文的主要行文对象。应顶格写。下行文,如普发文、“公告”、“通知”等要求各单位都了解和执行的公文可不写主送机关。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要同时报几个上级机关,可用“抄送”形式或在写主送单位名称时按上行关系加上“并报”二字。

(3)公文正文。这是公文的核心内容。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正文在主送单位下面另起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两字写。

(4)附件。附件是随文附上的有关文字材料、图表、统计数字等,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5)成文日期。公文发文的年月日,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6)公文生效标识。它是证明公文效力的表现形式,包括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人姓名。单一机关发文加盖印章时应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当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三个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或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其上。

(7)附注。它是指公文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居左空两字加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版记

版记也称文件尾,它是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项目组成,整个版记部分排列在文件末页下端。

(1)主题词。即用规范化动词、名词或词组简明扼要地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所有正式文件均应标注主题词,主题词居左顶格标识。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2)抄送机关。指主送单位之外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一行标注,中间用直线隔开。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同处一行在抄送单位下一行排列,中间用直线隔开。

Ⅷ 公文标准格式

公文格式,即公文规格样式,是指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方式,它和文种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公文效用的发挥。包括公文组成、公文用纸和装订要求等。

1、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2、主送机关: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收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采用抄报形式。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

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排印,回行时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之后用全角冒号。

3、正文:

这是公文的主体,是叙述公文具体内容的,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事。 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准确掌握和使用。

4、发文机关:

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

5、发文日期: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

6、抄送单位: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

7、文件版头: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

8、公文编号: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

9、签发人:许多文件尤其是请示或报告,需要印有签发人名,以示对所发文件负责。

10、机密等级: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

11、紧急程度:这是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分为“特急”、“加急”。

12、阅读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密程度,有些公文还要明确其发送和阅读范围,通常写在发文日期之下,抄报抄送单位之上偏左的地方,并加上括号。

13、附件:这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14、印章: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

Ⅸ 公文证明文件的格式怎么写

证明格式要求:

1、题目:二号字,字体是方正小标宋或黑体,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受贿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正文:三号字,字体仿宋。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3、署名: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4、全文格式:上3、下2.5、左2.6、右2.6。

写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1、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

2、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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