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谁知道广西自治区的桂政办发(2010)130号文件的具体内容啊不胜感激
桂政办发【2010】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区直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恳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区直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97号)精神,妥善解决自治区直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范围按照《教师法》规定,本《补充通知》所指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是指国有企业举办的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是指在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工作岗位上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国有企业因减员增效,经企业批准在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工作岗位上离岗退养的,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凡所在学校实施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后退休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需具备评定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条件;按规定实施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制度后退休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还需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二、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身份、待遇标准认定的程序(一)由企业根据退休教师的人事档案认真调查核实,并统计、造册报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已撤销的,报承继原主管部门职能的单位)初审后,按企业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二)企业将经教育行政部门、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退休教师名单在本单位公告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携带退休教师人事档案材料,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当地政府办学同类退休教师实际执行的退休待遇标准核定其退休待遇。(三)企业将已认定身份的中小学退休教师造册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其基本养老金标准后,逐一测算退休教师月基本养老金同地方政府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应享受标准的差额,并进行统计后一并移交地方政府,并以此计算各项移交费用。(四)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在实施关闭破产前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统计费用测算以及申请财政补助工作,由企业留守工作处负责;如没有留守工作处的,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原主管部门已撤销的,由承继原主管部门职能的单位负责,改制重组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前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统计、费用测算以及申请财政补助工作,由改制后企业负责;改制后企业如为非国有性质的企业,由改制前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原主管部门已撤销的,由承继原主管部门职能单位负责(以下对负责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统称为“企业代表单位”。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内退教师,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再按以上程序办理。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退休教师移交管理办法(一)规范移交手续为理顺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管理关系,确保退休教师退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从本《补充通知》下发之月起,凡符合本《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范围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由企业按属地原则统一办理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有关手续。2004年1月1日前已办理了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但尚未移交退休教师的,按本《补充通知》规定,补办退休教师移交手续。(二)移交经费的核定1、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需经费,以移交时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与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中小学同类退休教师退休费实际差额为基数,一次性划拨10年费用予接收地人民政府,由接收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发放。2、2004年1月1日至退休教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期间退休教师待遇差尚未得到落实的,由移交企业在移交前一次性予以补发。(三)移交经费资金来源1、正常经营的企业由企业负责解决移交经费,在退休教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时一并划拨。2、困难亏损企业,可申请自治区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条件及补助标准按桂政办发【2006】9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执行)其余部分由企业负责解决。3、自治区直属企业已改制为非国有性质的,在改制前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教师移交经费,经审核改制时没有预留资产或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费用的,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解决。4、已实施关闭破产的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解决。四、退休教师原有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退休教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时,由退休教师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机构一并将退休教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全部划拨给接收地人民政府,并终止退休教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负责退休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退休教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不足,按移交时退休教师当月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的10年基本养老金总额的,由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予以补足,由接收地人民政府用于支付退休教师退休待遇。退休教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退休教师退休待遇由接收地人民政府按地方人民政府办同类中小学退休教师退休待遇标准予以发放。五、退休教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工作程序(一)企业(或企业代表单位)应按本《补充通知》规定做好退休教师移交所在地人民政府管理工作。(二)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授权机构)与企业(或企业代表单位)签订退休教师移交管理协议。(三)企业根据双方协议及时将移交经费划拨给地方政府并将签订移交管理协议书(复印件)送企业主管部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备案。(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将应拨费用一次性划拨给地方政府。(五)需要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的自治区直属国有困难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由企业将移交协议及要求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补助的申请材料送其主管部门审核。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送自治区财政厅。符合困难企业补助条件的,由自治区财政厅将补助资金下达(或拨付)给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企业)。六、明确各部门责任(一)企业主管部门(或承继主管部门职责的单位)责任:组织、督促所管企业按照桂政办【2006】97号文件和本《补充通知》规定,认真做好解决所管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落实工作,并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所管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的认定工作。(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负责对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进行认定;对符合移交条件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中退休教师身份进行认定,并盖章认可。(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任:会同教育部门对需要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企办中小学校退休教师身份进行认定,并对已经认定退休教师身份的人员的退休待遇,按当地政府办同类退休教师标准进行核定,并盖章确认;对已签订移交协议的,及时按规定将一次性划拨的费用划拨给接收地人民政府;退休教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如遇国家和自治区出台调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政策时,负责给予调整。(四)财政部门责任: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或承继原主管部门职责的单位)审核困难企业资格或关闭破产企业相关费用并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具体发放单位。(五)除本《补充通知》所规定的上述部门外,其他涉及到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的部门,应给予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退休教师移交工作。七、工作要求(一)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职能分工做好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的落实工作,并进一步做好协调,指导地方对口部门和企业的工作,督促这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二)各企业要尽快做好解决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工作,积极主动与各级有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三)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在贯彻落实国办发【2004】9号文件、桂政办发【2006】97号文件和本《补充通知》精神时,要认真做好不在政策范围内的其它退休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八、其他事项(一)原已随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退休教师费用按移交协议执行,不再调整补助金额。(二)退休教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其退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退休教师标准统一发放,今后涉及退休教师待遇调整所需费用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三)原有规定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按本《补充通知》规定执行。(四)本《补充通知》从下发之月起执行。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二日
『贰』 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工业化 城镇化人才何时拟任公示
东组示字〔2010〕3号 按照《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工业化城镇化人才简章》的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现将罗小三等3位同志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0年9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1500;联系电话:5222313)。 拟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名单: 1、罗小三,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湖南益阳县人,大学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广西玉林市容县容西乡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拟提任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黄 毅,男,汉族,1984年4月出生,四川三台县人,大学学历,2007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四川金堂县赵家镇大学生村官兼成都金堂县山野菌业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拟提任田东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3、莫晓辉,男,汉族,1981年7月出生,广西资源县人,大学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百色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一部项目负责人,拟提任田东县建设局副局长。 群众如实反映拟任职务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田东县委组织部2010年9月11日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柳组公示〔2010〕5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和《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工业化、城镇化人才简章》的精神,经市委同意,现将姜琦等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以下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0年9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5006;联系电话:0772- 12380-1)。 公示名单如下: 姜琦,男,1973年3月生,汉族,籍贯山东平度,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广西武宣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提拔担任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岳龙,男,1972年1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北流,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工科科长,拟提拔担任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黄中,男,1973年9月生,汉族,籍贯江西于都,无党派,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拟提拔担任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2010年9月17日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2010年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工业化城镇化人才简章》的精神,经中共北海市委同意,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以下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0年9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6000;联系电话:0779-12380)。 公示名单如下:王培县,男,1974年12月生,汉族,籍贯山东临沂,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广西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拟任广西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罗远鹏,男,1971年1月生,汉族,籍贯福建福清,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广西北海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拟提拔担任广西北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裴庆科,男,1970年9月生,汉族,籍贯河南清丰,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河南濮阳市高新区项目中心主任助理,拟提拔担任广西北海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2010年9月17日==============================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经中共贺州市委同意,现将参加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工业化城镇化人才填报贺州市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吴泽军、刘险峰两位同志拟任职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其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0年9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贺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2800;联系电话:0774-12380)。 公示名单如下: 吴泽军,男,1969年8月生,汉族,籍贯广西昭平,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副局长,拟提任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刘险峰,男,1971年12月生,汉族,籍贯山东菏泽,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理学硕士,现任柳州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拟提任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 2010年9月17日
『叁』 广西电网公司新任领导班子是什么
公司领导:杨爱民 ,揣小勇 ,黄家林 ,吴小辰 ,瞿佳兵 ,陈承林 ,叶 雄 ,卑 毅 ,李 欣 。
『肆』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2011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驻桂人民解放军选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第三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的民主权利。第四条驻地在乡、民族乡、镇的中央、自治区、设区的市所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驻桂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选民,可以只参加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驻地在市区内的县人民政府所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选民,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第五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第二章选举机构第六条自治区、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第七条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期间,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选举工作办公室,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第八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选举委员会由本级党委、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负责人以及各民族、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委员十至十三人。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选举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五至七人。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各有关方面协商推选,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可以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第九条选举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二)在本辖区内,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选举法律、法规,依法解答有关选举的问题;(三)制定本辖区选举工作计划,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四)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制发选民证,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五)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六)组织选民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七)确定选举日期,规定投票办法,制发选票,主持投票,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颁发代表当选通知书;(八)管理使用选举经费;(九)向上级报告选举工作情况,总结选举工作经验,做好选举工作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十条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选举工作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任命。选举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选民学习有关选举法律、法规;(二)办理选民登记,协助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名单,分发选民证;(三)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组织讨论,汇总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的意见,并向选举委员会汇报;(四)解说选举程序,负责投票选举的具体事务工作;(五)组织统计选票,汇报选举结果;(六)选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伍』 广西军区现任领导班子及简介
司令员:龙义和政委:白念法副司令员:张桃祥 万苏晋副政委:胡玉林参谋长:政治部主任:胡富辉后勤部长:张广学装备部长:马俊鹏
『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府领导
姓名担任职务备注陈武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党组书记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黄道伟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中共十六、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八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唐仁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高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共十六、十七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八、九、十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李康(女)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七、十八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黄日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九、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第十、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 蓝天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九、十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张晓钦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陈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莫恭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委员
『柒』 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年23号文件是什么内容
【发文字号】 桂办发[2000]23号【颁布时间】 2000-04-25【实施时间】 2000-04-25【效力属性】 有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2000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地、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柳州铁路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2000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年4月25日〈关于2000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整顿财政分配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会和自治区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0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会和自治区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化认识,巩固成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狠抓落实,把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今年,从自治区到县一级所有的执收执罚部门都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要重点抓好公、检、法、工商、交通、建设、教育、卫生、环保、农业、民政、劳动、土地管理、计生、海关、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17个部门的落实工作。自治区的执收执罚部门要起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好“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中央的要求,要达到以下六条标准:(一)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罚没款项及标准,均按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全部取消。(二)一律凭《收费许可证》或《罚没许可证》进行收费或罚款,统一使用中央或自治区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票据。(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都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处罚决定与收缴彻底分离。受罚者持罚款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四)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的开设与管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具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可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专用存款帐户,对收取或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全部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可在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帐户,并定期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五)单位财务收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所设银行帐户要符合规定。(六)财务部门安排预算时将执收执罚部门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其支出脱钩,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用于满足相关业务的必要支出。二、具体做法和保证措施为实现2000年“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阶段性目标,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各执收执罚部门要对自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坚决纠正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二)对执收执罚部门的银行帐户进行彻底清理。严格按照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财综字[1999]88号)设立和使用银行帐户,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切实解决银行帐户过多过滥、预算外资金收入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三)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原则和“零基预算”的要求,统一审核执收执罚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完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财政部门既要加强对财政核拨资金支出的监管,又要增强服务意识,对执收执罚部门正常的经费开支及时审核拨付。(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执收执罚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是国家财政性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各地要成立由财政局、监察局牵头,物价局、人民银行、审计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收支两条线”领导小组。财政部门要担负起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人民银行要加强对执收执罚部门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的监管。执收执罚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五)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财政、物价、银行、审计等部门,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部门和单位,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罚款范围,乱设银行帐户,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或不认真履行收费和罚没职责,以及继续搞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费款和罚款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281号令)进行严肃处理,追究主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上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于今年5月15日前,制定或修改好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尽快作出具体安排,采取措施,确保“收支两条线”规定得到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物价局审计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捌』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现任厅领导是谁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现任厅长:高雄
高雄(1955.03~至今),男,汉族,1955年3月生,山东荣成人。
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3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讲师;
1993年3月任广西南宁市新城区委书记;
2000年5月任广西百色地委书记;
2002年10月任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4月任桂林市委书记;
2007年12月任桂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1月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中共十六、十七大代表。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兼)。
『玖』 广西平果县副县长是谁
美籍华人邓!
『拾』 唐纪良的介绍
唐纪良,男,广西平乐人,1957年生,1981年广西大学农学院植保专业毕业,英国东英格兰大学博士,中共广西大学党委副书记、广西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生物技术领域第四、五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生命科学部第六、七、十、十一届评审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和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012年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西大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调整任命决定:任命赵艳林为广西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唐纪良不再担任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2012年11月14日任广西大学正厅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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