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招投标中现场勘察
不可以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Ⅱ 哪位朋友有勘察设计监理投标文件,能否分享下
建设单位出钱买地,然后开始招标,谁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有资质的公司纷纷开始投标,最后建设单位决定哪家单位做设计、哪家单位勘察、哪家单位做设计、哪家单位做施工、哪家单位做监理,然后他们就是中标人。
Ⅲ 投标人勘察现场。怎样勘察什么内容需要注意些什么高分请教
投标人勘察现场主要是看以下几方面内容:1,现场交通情况,场地大小,是不是非常规,这方面需要增加费用不,对于料场的进场和垂直运输有没有影响2,现场降水(如果是外地)量,需要的排降水设备3,周边建筑物或场所是否对施工有影响,是否采取措施降噪,防尘等待4,现场是否可以搭设临时房,住宿和办公场的设置5,如果是精装饰或安装工程,要看土建完成情况,是否有和施工图纸不符合的地方,比如石材干挂那面墙是否可以承重等待总之一句话,就是把现场情况完全了解,把对报价和将来的施工的影响因素都考虑全了。
Ⅳ 大家好,关于投标现场勘察问题。在线的,急
因自身疏忽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的重要信息属于投标人的责任,招投标本身就是非常严谨的工作,阅读招标文件时也应逐字逐句。
Ⅳ 高分求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投标书范本!
我有高速公路的勘察投标书,但是监理投标书一般是整个项目,不会单独把勘察监理拿出来招标吧实际上勘察很少需要监理,起不到什么作用,除非是该专业的监理。
Ⅵ 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了质量管理体系为加分项,但没有要求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盖章可否
可以,我们就是做招投标AAA信用评级的。一般来说都是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录,然后原件备查。所以不单单是复印件,原件也最好准备齐全,不然抽查的时候拿不出来就尴尬了。
Ⅶ 勘察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如何写
按招标文件要求写,大概有以下几项内容: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保证、审图保证及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保证。
Ⅷ 投标文件中勘察技术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类型的工程
Ⅸ 岩土勘察竞标标书范本
县**大厦工程投标书前言 **县经贸再就业服务中心: 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信任,邀请我们参加“**县经纬大厦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我们对本工程具有极大的兴趣,对与建设单位的合作充满诚挚的意愿。接到标函文件后,我公司成立专门研标小组,经过细致的研究,认真查看了现有招标文件,根据工程要求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写了投标文件,我公司认为有实力在确保按期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我公司同意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全部要求。 现将标书一式七份送达招标单位,正本二份,副本五份,诚请各评委审议。 投标单位: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司继同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 县经纬大厦工程商务标书目录 第一部分:主要唱标内容一览表 第二部分:投标函 第三部分:资格证明 第四部分:单位简介及工程业绩 第五部分:对招标文件条款的确认 第六部分:对招标文件承诺 第一部分 主要唱标内容一览表 第二部分 投 标 函 第三部分 资 格 证 明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姓 名 年龄 职 务 年份 工 程 名 称 获奖及质量 綦文生 33 项目经理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项目经理 2004 渤海明珠2#、3#楼 省级文明工地 项目经理 2002 西苑小区78#楼 省级文明工地 项目经理 2002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省优 李玉祥 39 项目副经理 2002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省优 项目副经理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项目副经理 2004 西苑幼儿园 市优 司继柱 42 施工负责人 2002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省优 施工负责人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施工负责人 2003 实验中学综合楼 金洲杯 蔡奎广 34 土建工长 2003 乐园商贸广场18#、19#住宅楼 优良 土建工长 2002 **人保公司培训中心 省优 土建工长 2004 渤海明珠2#、3#楼 省级文明工地 王学端 42 施工员 2002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省优 施工员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施工员 2003 实验中学综合楼 金洲杯 陈永近 38 技术员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技术员 2003 西苑小区78#楼 省级文明工地 技术员 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优良 周永利 34 钢筋工长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钢筋工长 2002 华誉住宅楼 优良 钢筋工长 2003 大海色纺改造车间 优良 安金玉 37 木工工长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木工工长 2003 东营半球纺织公司生产车间 优良 木工工长 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优良 主要管理人员表 商义信 40 材料员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材料员 2003 实验中学综合楼 金洲杯 材料员 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优良 尹长起 48 保管员 2002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省优 保管员 2003 东营半球纺织公司生产车间 优良 保管员 2004 渤海明珠2#、3#楼 省安全文明工地 安金江 36 安装负责人 2002 **县经贸委 省优 安装负责人 2002 华誉冷冻车间 优良 安装负责人 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优良 曹东亮 34 安全员 2002 清风小区2#、3#楼 省优 安全员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安全员 2004 渤海明珠2#、3#楼 省级文明工地 任建平 41 质检员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质检员 2003 实验中学综合实验楼 金洲杯 质检员 2004 渤海明珠2#、3#楼 省级文明工地 朱海燕 34 资料员 2002 华誉集团住宅楼 优良 资料员 2003 乐安商贸广场18#、19#楼 优良 资料员 2003 大海色织车间 优良 孙 岩 27 造价负责人 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省优 造价负责人 2003 大海色织生产车间 优良 造价负责人 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优良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綦文生 年龄 33 为投标人工作时 间 10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大专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项目经理 毕业学校 1988年7月毕业于青岛建筑工程学院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1~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项目经理 2002~2003 乐园商贸广场18#、19#住宅楼 项目经理 2000~2001 **人寿保险公司培训中心 项目经理 2003~2004 渤海明珠2#、3#楼 项目经理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李玉祥 年龄 39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1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项目副经理 毕业学校 1987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1~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技术负责人 2003~2004 西苑幼儿园 技术负责人 2003~2004 **县实验中学综合楼 技术负责人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司继柱 年龄 42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8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施工 负责人 毕业学校 1987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0~2001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施工负责人 2001~2002 经贸委综合楼 施工负责人 2003~2003 实验中学综合楼 施工负责人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蔡奎广 年龄 34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8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土建 负责人 毕业学校 1987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0~2001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土建负责人 2002~2003 乐园商贸广场18#、19#住宅楼 土建负责人 2003~2004 渤海明珠2#、3#楼 土建负责人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王学端 年龄 42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8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施工 员 毕业学校 1987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0~2001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施工负责人 2001~2002 经贸委综合楼 施工负责人 2003~2003 实验中学综合楼 施工负责人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陈永近 年龄 38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0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技术 员 毕业学校 1987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1~2002 经贸委综合楼 技术员 2003~2003 西苑小区78#楼 技术员 2003~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技术员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商义信 年龄 40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0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材料 员 毕业学校 1989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0~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材料员 2002~2003 实验中学综合楼 材料员 2003~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材料员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尹长起 年龄 48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20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保管 员 毕业学校 1989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0~2001 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保管员 2002~2003 东营半球纺织公司生产车间 保管员 2003~2004 渤海明珠2#、3#楼 保管员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周永利 年龄 34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0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钢筋 工长 毕业学校 1989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0~2001 **人寿保险公司培训中心 钢筋工长 2002~2003 乐园商贸广场18#、19#住宅楼 钢筋工长 2003~2004 渤海明珠2#、3#楼 钢筋工长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安金玉 年龄 37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3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木工 工长 毕业学校 1986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1~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木工工长 2002~2003 东营半球纺织公司生产车间 木工工长 2003~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木工工长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安金江 年龄 36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2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安装 负责人 毕业学校 1989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1~2002 **县经贸委 安装负责人 2002~2003 华誉冷冻车间 安装负责人 2003~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安装负责人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曹东亮 年龄 34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8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安全员 毕业学校 1994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1~2002 清风小区3#、5#楼 安全员 2002~2003 西苑幼儿园 安全员 2003~2004 渤海明珠2#、3#楼 安全员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任建平 年龄 38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4年 职称 助理 工程师 学历 高中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质检员 毕业学校 1986年7月毕业于**一中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0~2001 **县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质检员 2001~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质检员 2003~2003 西苑幼儿园 质检员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朱海燕 年龄 34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10年 职称 工程师 职务 资料负责人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资料员 毕业学校 1990年7月毕业于**职业中专学制三年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2~2003 华誉集团住宅楼 资料员 2002~2003 乐安商贸广场18#、19#楼 资料员 2003~2004 大海色织车间 资料员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孙岩 年龄 27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6年 职称 工程师 学历 中专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造价负 责人 毕业学校 1997年7月毕业于天津建材工业学校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2001~2002 **县经贸委综合楼 造价负责人 2003~2004 大海色织生产车间 造价负责人 2003~2004 西苑小区60#、61#、62#楼 造价负责人 第四部分 单位简介及工程业绩 企 业 简 介 1、成立时间: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始建于一九八五年三月。 2、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3、营业范围:工民用建筑及安装、装饰装修、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水泥预制件、木器制作、五金建材经营。 4、基本情况:公司在册职工1800多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69人,助理工程师34人,经济师5人,助理经济师4人,会计师8人,助理会计师5人,项目经理22人,各种作业人员及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5、公司注册资本2160多万元,机械设备精良,技术力量雄厚,质量检验手段先进,施工管理经验丰富。是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AA”级资信企业,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及ISO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2000年本届领导班子上任后致力于公司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几年来公司在董事长司继同同志的带领下,团结一致,拼搏进取,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为本,创精品工程,打造**品牌”的宗旨,重视科技进步,注重致力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依靠科学管理及积极而诚恳的企业精神,在高手林立的建筑企业中脱颖而出,为家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企业自有主要机械设备 序号 设备及仪器名称 型号/产地/出厂日期 数量(台) 功率 (千瓦) 价 值(万元) 原值 净值 1 塔式起重机(附着式) QT1315/章丘/1999.3 2 42 26 22 2 塔式起重机(附着式) QT1315/章丘/2000.6 3 21 30 26 3 塔式起重机(附着式) QT1315/威海/2001.5 1 25 9 8 4 塔式起重机 QT125/莱阳/1999.3 10 180 57 46 5 塔式起重机 QT125/海阳/2001.9 7 133 42 37 6 塔式起重机 QT125D/章丘/2002.7 6 54 35 34 7 外吊笼物料升降机 WSS80B/青岛/1999.3 5 35 13 9 8 外吊笼物料升降机 WSS80B/青岛/2000.8 4 28 8 7.5 9 外吊笼物料升降机 WSS80B/青岛/2001.10 2 14 4 3.5 10 外吊笼物料升降机 WSS80B/青岛/2002.6 2 14 4 4 11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 JS500A/威海/2000.3 3 30 15 13 12 混凝土搅拌机 JIC350/威海/1999.3 4 20 5.2 4.0 13 混凝土搅拌机 JIC350/威海/2000.6 9 72 9.6 8.4 14 混凝土搅拌机 JIC350/威海/2002.3 8 64 8。8 8 15 混凝土搅拌机 JIC350/郑州/2001.8 2 10 2.4 2 16 灰浆搅拌机 HJ300/莱西/1999.9 15 60 7.5 6.8 17 灰浆搅拌机 HJ300/青州/2000.5 20 80 10 9 18 灰浆搅拌机 HJ300/莱西/2000.11 10 40 5 4.2 19 灰浆搅拌机 HJ300/青州/2001.3 3 12 1.2 1 20 灰浆搅拌机 HJ300/青州/2002.9 2 8 0.8 0.8 21 蛙式打夯机 H10-50/青州/1999.11 10 30 2 1.2 22 蛙式打夯机 H10-50/博山/2001.9 15 45 3 2.4 23 蛙式打夯机 H10-50/青州/2001.6 4 12 0.8 0.6 24 混凝土切割机 HLQ_18/河南/2000.4 5 10 1.5 1.2 25 插入式振动器 YZN-70型/青岛/1999 15 24 3 2.1 企业自有主要机械设备 序号 设备及仪器名称 型号/产地/出厂日期 数量(台) 功率 (千瓦) 价 值(万元) 原值 净值 26 插入式振动器 YZN-70型/青岛/2000 20 30 6.5 5 27 插入式振动器 YZN-70型/青岛/2002 20 30 6 6 28 平板震动器 青岛/1999 10 22 2.5 1.8 29 平板震动器 青岛/2001 30 66 7.5 6.5 30 交流弧焊机 250/济阳/1999 10 无 2 1.2 31 交流弧焊机 315/青岛/2001 15 无 4.5 3.8 32 交流弧焊机 250-1/青岛/2002 10 无 3 3 33 钢筋对焊机 VN-16/河北/1999 6 无 1.2 0.7 34 钢筋对焊机 VN-16/河北/2000 12 无 2.4 1.8 35 钢筋对焊机 VN-16/河北/2001 7 无 1.4 1 36 切断机 济南/1998 5 20 2.3 1.8 37 打卷机 **/1996 20 70 2 1 38 双角锯 LSGZ-110/文登/1997 2 16 3 2 39 防型铣 DFX03-230/济南/1998 2 5 3 2.2 40 组角机 济南/1998 1 0.5 1.3 0.8 41 塑焊机 SH3-4000/文登/1999 1 1 8 7 42 调直机 济南/1996 2 12 1.4 0.7 43 电锯 **/1999 7 35 1 0.8 44 弯曲机 济南/1995 5 11 1.9 0.6 45 V形锯 LSVG-75/文登/1998 2 16 3 1.8 46 解放自卸车 G110/青岛/2001 2 103 12.3 10 企业自有主要技术设备 序号 设备及仪器名称 型号/产地/出厂日期 数量 (台) 功率 (千瓦) 价 值(万元) 原值 净值 1 经纬仪 J-Ⅲ/南京/2000 15 无 9 7.8 2 经纬仪 J-Ⅲ/南京/2001 10 无 6 5 3 水准仪 DS20/天津/1999 17 无 3.8 2.9 4 水准仪 DS20/天津/2000 10 无 2 1.4 5 回弹仪 淄博/1998 20 无 1.8 1 6 螺旋钻孔机 KL1360/河北/2001 2 120 65 58 7 静力压桩机 武汉/1999 1 80 100 86 8 滚动式沉管钻孔机 浙江/2000 2 120 60 52 9 桩机完整性测试仪 PPT/美国/1999 1 无 15 11 10 打桩分析剂 PAL/美国/1999 1 无 35 31 11 超声测试仪 NC-3/北京/2000 8 无 14 11.5 12 砼输送泵 HBTD30-06-41 4 80 32.58 28.69 近年来施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工期 质量 备注 1 **县经贸委 **县经贸委综合楼 2001.8.1 2002.7.16 省优 金洲杯 2 **房地产开发公司 西苑小区78#、81#住宅楼 2002.4.18 2003.5.30 优良 3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县支公司 **县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2000.3.16 2001.7.16 省优 金洲杯 4 山东正和热电有限公司 正和热电厂办公楼 2002.5.20 2003.5.18 乐安杯 5 东营华誉集团 东营华誉集团住宅楼 2002.4.10 2002.12.30 优良 6 **县交通局 乐园商贸广场18#、19#住宅楼 2002.7.10 2003.7.10 优良 7 东营半球纺织有限公司 东营半球纺织公司生产车间 2003.5.20 2003.12.1 优良 8 东营大海色织 公司 东营大海色织改造车间工程 2002.10.15 2003.5.30 优良 9 **县财政局 财政局住宅楼 2001.9.30 2002.8.9 优良 10 渤海房地产开发公司 清风小区5#楼 2001.3.6 2001.10.15 省安全文明工地 11 **县实验中学 **县实验中学住宅楼 2002.3.1 2002.12.1 优良 12 **县实验中学 **县实验中学餐厅、公寓 2002.8.1 2003.7.15 优良 13 渤海房地产开发公司 渤海明珠2#、3#楼 2003.10.20 2004.8.10 优良 14 **县公路局外环公路管理站 **县公路局外环公路管理站办公楼 2003.9.1 2004.7.9 优良 15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发电厂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发电厂住宅楼 2004.4.16 2004.9.22 优良 16 东营市粮食储备库政府采购 东营市粮食储备库扩建工程 2004.3.30 2004.9.22 优良 17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南社区 南苑新区经济适用房住宅楼工程 2004.5.20 2005.2.3 优良 近几年取得的主要施工业绩 西苑小区三期施工的**78 #楼工程,在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到了全市通报表扬和奖励。同期施工的西苑公建楼,是西苑小区一期工程中建筑面积最大、施工难度最高的一项工程。公司领导克服重重困难,狠抓质量管理,加快工期进度,最后在工程验收时被评为市优工程,为全小区各施工企业树立了典范。**县西苑小区78#工程,从工程一开工,公司针对工程实际情况,专门组织人员制定了一套完整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通病,采取了可行的防治办法,解除了工程质量隐患,从而为取得省优良工程提供了保证。 乐园商贸广场18#、19#住宅楼工程,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并交付使用,在提前工期的情况下,不忘质量管理,使用先进工艺,已被市站评为市优良工程。 **县经贸委综合楼工程施工,工程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工期紧。经公司领导多方考查论证,大胆、细致的组织施工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该工程在2002年施工中代表**县建筑企业,通过了省质量达标强制检查,在省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卫生大检查中,代表**县建筑企业,取得了“省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工地”荣誉称号。该楼两次在省组织的检查中取得了良好成绩,证实了我公司雄厚的实力。 近年来我公司被连续评为“省优”三处,“金洲杯”四处,“市优”八处,“乐安杯”十处。“十佳文明”五处。 公司以顺利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和ISO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高了企业市场的竞争力,在工程质量及内部管理中更上一层楼,重创新的辉煌。 第五部分 对招标文件条款的确认 对主要合同条款的确认 **县经纬大厦工程施工招标领导小组: 我公司接受“**县经纬大厦工程”招标文件中主要合同条款,并严格按照其所要求的内容执行。 特此确认。 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司继同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 第六部分 对招标文件承诺 对招标文件承诺 **县经纬大厦工程招标领导小组: 我公司接受“**县经纬大厦工程”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条款,并严格按照其所要求的内容执行,具体详见我公司“标书综合说明” 特作承诺。 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司继同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
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三)勘察设计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外,应当公开招标。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日。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须知;(二)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三)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四)勘察设计范围,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五)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六)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七)投标报价要求;(八)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九)评标标准和方法;(十)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仅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招标人不得通过出售招标文件谋取利益。第十六条招标人负责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第十七条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第二十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也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第三章投标第二十一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本国注册登记,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国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收费报价,应当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第二十五条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备选投标文件等,都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招标人在接收上述材料时,应检查其密封或签章是否完好,并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回执。第二十七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第二十八条联合体中标的,应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但是,需要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第二十九条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以任何方式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代为签字盖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投标人不得通过故意压低投资额、降低施工技术要求、减少占地面积,或者缩短工期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一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标,或者拒绝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三十二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及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勘察设计评标一般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结合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上阶段设计批复文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技术文件进行必要的说明或介绍,但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第三十五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标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第三十六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三)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三十七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二)与其他投标人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四)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六)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第三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的内容应当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但是,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四十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第四十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实施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三条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周期等做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也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四十四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经中标人同意,可将其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第四十五条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第四十六条评标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情况;(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四)开标情况;(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否决投标情况;(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经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八)中标结果;(九)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因;(十)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第四十八条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第四十九条招标人重新招标后,发生本办法第四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属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第五章罚则第五十条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其中,构成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第五十一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三条招标人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第五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一)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二)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三)擅离职守;(四)私下接触投标人;(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第五十五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六条本办法对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措施未做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五十八条本办法发布之前有关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六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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