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发97号文件(1985年7月29日)在哪里可以下载正式件
原文: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妥善解决未随军的军队
干部家属住房困难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妥善解决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住房困难问题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人民解放军担负着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支持军队建设,巩固国防,保卫社会主义四化建设这个大局出发,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积极解决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住房困难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援国防建设。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住房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妥善予以解决。
关于妥善解决未随军的军队干部
家属住房困难问题的请示
近几年来,广大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对解决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指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比较重视。但是,有些单位在分配住房时,强调以男方为主,或优先照顾本单位的双职工,致使未随军队干部家属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这些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干部家属,有的挤住在娘家,有的带着孩子住在集体宿舍,还有的住在破漏的仓库或防震棚里。军队干部探亲时,有的要临时租房,有的住浴池、旅馆,有的借住女工宿舍、工厂值班室或工具房。有的军队干部探亲一个月,往往被迫换几个地方住。有的军队干部由于家属住房困难,探亲假期未满只好提前归队,有的连续几年放弃探亲。
上述问题,不仅影响了军队干部夫妻、亲属之间的和睦,影响了军民关系,增加了军队干部的思想压力和经济负担,而且对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极为不利。有些年纪较轻、部队很需要的干部,也因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而迫切要求转业,对有作战任务的边访部队基层干部的情绪也有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关于“优待军人家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一条关于“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的规定,现对解决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住房困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住城镇的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其住房条件原则上不应低于他们所在单位同等条件的职工和当地居民的水平。凡低于的,应逐步予以调整解决。
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分配住房时,对家属未随定的军队干部应计为分房人口,使军队干部家属享受双职工分房待遇。特别是对于在军防、海岛和高原地区工作的军队干部的家属,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
三、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是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或为非正式职工的,其住房困难,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在住宅实行商品化的城镇,对自愿购买住房的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应给予优先照顾。
四、住在农村的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家属住房需要修建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宅基地、建筑材料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给以安排和适当照顾,并组织力量帮助修建,合理收费。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发布部门: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日期:1985年07月29日实施日期:1985年07月29日
㈡ 中发文件和国发文件有什么区别 中发文件全称是什么
中发文件和国发文件区别为:发布单位不同、侧重点不同、职责指派不同。中发文件的全称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文件。
一、发布单位不同
1、中发文件:中发文件的发布单位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国发文件:国发文件的发布单位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二、侧重点不同
1、中发文件:中发文件属于党口发文,偏管对全国工作部署、宏观政策和重要事项等宏观的事情。
2、国发文件:国发文件属于政府口发文,主要负责某项具体工作。
三、职责指派不同
1、中发文件:中发文件主要是对党组织内部及国家整体的指示,没有对各部门具体的职责指派。
2、国发文件:国发文件落实党的指示,具体对各部门相应的职责指派。
㈢ “国务院发文"与“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区别是什么
1、国务院的文件全部都要从国务院办公厅生成,经办公厅文字把关,但为什么不是所有文件都落办公厅的名字呢,因为有些公文必须要国务院发文,办公厅没有这个效力。2、落款是国务院的公文,它的发文范围会比国务院办公厅大,一般是涉及到全国范围的事。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形容,就好比你在一个学校读书,你们班级发个通知,它的效力只是对你们班级有效,而学校发个通知却对整个学校有效,公文也是一样,所以从落款也能看出公文的效力拓展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简称:国务院办公厅或国办,英语: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工作职责为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指导、监督全国政府信息公开,主持并负责国务院日常工作。2、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务院办公厅,为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能:办理日常事务并管理文书、档案与印铸等事宜。3、说明:于1949年11月28日成立,下设秘书处、机要处、总务处、交际处、资料室。此外还设置有:参事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政务院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全国编制委员会、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4年11月,设置国务院总理办公室;1965年3月,撤消总理办公室机构,在国务院秘书厅设总理值班室。 1970年6月,撤消国务院秘书厅、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参事室与国家编制委员会,成立国务院办公室。
㈣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28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201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5】28号),跟老百姓没有直接关系。
㈤ 国务院办公厅【2008】 81号文件
如果我想望欧洲的水,我只想望马路上黑而冷的小水潭,到傍晚,一个满心悲伤的小孩蹲在水边,放一只脆弱得象蝴蝶般的小船。
㈥ 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什么什么的决定”各是什么级别,行政法规还是规范性文件
要看文件的属性,既可以是规范性文件、也有可以政策性规定、还可以是行政决定和行政指性方针,还有可能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从文件层级上看是中央、国家级文件。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6)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文件图片扩展阅读:
这些公文的格式: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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