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竞争性谈判需要哪些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1)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扩展阅读:
基本程序
(1)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
(2)采购审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竞争性谈判这一采购方式,并确定采购途径——是委托采购还是自行采购。
(3)代理机构的选定: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相同。
(4)组建谈判小组。
(5)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明确谈判程序与内容、合同草案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6)确定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并邀请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若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② 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怎么做
投标文件要根据招标文件和企业自身情况来做.一般的招标文件都有具体要求的,要按照他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人员\业绩等情况来编写投标书竞争性谈判这个概念是从《政府采购法》里出来的,用政府采购法来解释,区别就是适用范围和招标流程上有区别,内容很多在这里只能简单讲讲: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③ 什么是竞争性谈判怎么使用
竞争性谈判是指:
①谈判团队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的资质的供应商里面确定并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谈判,
②谈判团队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个被邀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③谈判结束后,谈判团队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④采购方根据满足采购要求、同等质量和服务、最低报价的原则,从谈判团队提出的候选人中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未达成协议的供应商。
它适用于以下这些项目: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④ 招标文件对应投标文件,那询价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应的什么
询价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严格意义上来说是错误的,《政府采购法》的明确用语是:”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并且不是说每个文件都会有对应的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建设项目复杂、规模庞大的,招标文件要力求精练、准确、清楚;建设项目简单、规模小的,文件可以从简,但要把主要问题交代清楚。招标文件内容,应根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异。工程项目全过程总招标,同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分别招标,其特点性质都是截然不同的,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别提出不同内容要求。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部分组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款)
⑤ 什么叫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
什么是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⑥ 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条款是那些了
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须知、谈判项目需求、商务条款、协议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和竞标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2、我中心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竞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采购中心要求澄清,采购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
⑦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和步骤怎么样的
竞争性谈判指的是买方和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之间的谈判,最终确定供应商采购的方式。适用条件。(1)投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无合格标的,或重新投标未成立的;(2)技术特殊或复杂,无法确定具体规则和要求。(3)非买方能够预见的原因或非买方拖延导致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的紧急需求;(4)由于艺术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数量无法事先确定等原因,无法事先计算出总价。竞争谈判的程序步骤。1.确定采购机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竞争性谈判事宜。如果采购单位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和竞争性谈判事宜的处理,就不需要找代理了。二是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成员需要提供报价文件和谈判方案。中国使用的相关材料。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1)谈判采购邀请。(2)采购项目要求和清单。三、谈判方的注意事项。(4)商业条款或合同格式。(5)报价文件和谈判方式。3.邀请供应商(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受邀的条件和方式应当遵循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邀请方式和相关规定。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公开邀请和有限邀请。第一,公开邀请,是指由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财政部或省、市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在媒体上公开披露,发布谈判采购邀请,广泛邀请有兴趣参与的供应。商人来报价的一种方式。第二,有限的邀请方式,是指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通过随机的方式公开选择三个以上的相。关闭供应商,通过发送书面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他们来谈判(邀请过程应该有意识地接受监督)。监督)。4.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根据竞争谈判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密封提交。五是成立谈判小组。《政府采购法》第成,《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由相关专家、集中采购机构代表和采购单位代表组成,人数超过3人。这些专家人数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中专家名单由随机抽取确定,在谈判开始前进行谈判。判断小组名单应严格保密。六是谈判开始。首轮谈判谈判小组根据顺序与供应商谈判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第二轮谈判。谈判组根据第一次谈判的结果,再次谈判买方关心的问题,进行第二次报价。有些地方只需要两轮报价,有些地方需要最终报价。最后报价最后的报价很重要,成败就在这里,基本上价格最低就可以中标,当然产品的技术、质量肯定也要符合要求。7.确定交易供应商。8.发布交易公告。标书写完以后,需要进行查重检测,现在用的比较多的标书查重系统是tocheck。
⑧ 竞争性谈判流程是什么
1、竞争性谈判是招标采购的主要后备采购方式,一旦招标未能成立,采购机构可能随即就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始采购。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报价是不公开的
3、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调整,供应商必须按照调整后的内容重新报价。
4、谈判是分别进行的,但每个正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次数是相等的。
5、最后一次报价最为关键,直接决定了供应商能否成交。
(8)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⑨ 竞争性谈判需要那些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⑩ 工程项目谈判的工程项目谈判应用举例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但是,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感到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工程类项目中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更适宜于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一、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复杂性(一)产品的繁杂性工程类项目中的材料和设备的类别非常繁杂。工程用材料主要包括三大建筑主材(水泥、钢材、玻璃)、墙体材料、屋面材料、地面材料、外装材料、内装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陶瓷、建筑五金等数十个类别,在每一类别中都至少有着上百种不同品牌、不同质量、不同规格的产品;工程用设备主要包括电梯、空调机组、锅炉、发电机组、水泵、泳池设备、给排水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消防设备、放映设备、建筑智能化等数十个类别,每一类别中也至少有上百种不同品牌、不同质量、不同规格的产品。材料和设备产品的复杂性,使我们很难在眼花缭乱的货物中采购到适合各具体工程、性价比最优的产品,这就决定了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必须要比质、比价、比适用、比和工程的统一性、协调性和融洽性,不管哪项指标出现问题,都会造成整个工程的永久性遗憾。(二)技术的复杂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材料和设备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技术水平也越来越复杂。有些设备既要了解他的各种使用功能,又要了解他的机械功能,还要了解他的控制功能。要编制好采购文件,至少需要十余个或数十个技术参数。例如电梯:需要提供载重、梯速、层站、控制方式、电梯装饰、土建尺寸、使用功能、主要部件要求等必备的技术信息。这些技术参数在设计图纸上均不可能提供,无法满足编制采购文件的要求,这就需要采购工作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搜集、整理这些复杂的技术信息,但也很难达到理想的要求。(三)设计的不充分性由于设计院工作的局限性,在工程设计中对材料和设备的设计均采取粗线条的设计或说明,使一些材料和设备在设计上就存在“先天不足”,多数都需要材料或设备厂家来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来实现整体工程的质量要求和使用功能。在这种设计不充分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单纯的按照设计院提供的设计信息根本无法完善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可能产生一些事与愿违的采购结果,从而影响到采购和工程的质量。(四)价格的多样性由于在建筑材料和设备市场上各商家之间竞争得非常激烈,再加上产品的多样性、复杂性,必然导致同类别、不同档次、多种品牌产品价格的多样性,有的时候还会存在同种品牌、不同投标人报出不同的价格。如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存在各投标人在报价上的一次性和不可更改性,使招标采购流于形式,采购不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还有可能给一些不法投标人提供围标、串标的可乘之机。(五)时间的不确定性根据实际情况,各工程的工期一般要求都比较紧,要求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时间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就已经确定交货期,但是从招标文件的发售到评审完毕至少要 20 天,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工程进展需要,很可能将材料和设备的交货期提前或者延后。这就会影响工程或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交货期提前,从依法采购的角度讲公开招标不允许,这样工程就要给采购让路,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二是工期延后,采购人则需要修改招标文件,已经安排生产计划的制造商还要调整生产日期,打乱原生产计划。正是由于材料和设备采购存在诸多的复杂性,如果一味追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往往事与愿违、事倍功半。所以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可能选择最适宜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方式。二、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性与公开招标相比竞争性谈判的主要优势有:(一)竞争性谈判具有法律范围内的灵活性由于是谈判,采购人可以同参加谈判的投标人面对面地对产品的技术、档次、使用功能、价格、供货期、付款方式等实质性问题进行探讨、磋商、谈判,一是可以给投标人更多展示自己的企业和产品竞争力的机会;二是谈判双方都比较主动,在各项合同条款的谈判过程中可以达成双赢,使双方心情舒畅;三是可以进一步加深对各家产品的认识、了解和对比,弥补设计上的不足;四是可以及时地修正谈判文件中遗漏的条款,有利于采购工作不留遗憾和死角。(二)有利于采购效率的提高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从招标信息的提交、招标文件的编制、信息的公布、标书的发放、到资格预审、考察、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一整套招标过程顺利的完成至少要 50 天,近两个月的时间。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可以在信息的公布、谈判文件的发放等环节上节省一些时间,在资格预审、考察等过程上压缩一些环节,用最短的时间完成采购工作。一般用 20 天或更短的时间就可以完成竞争性谈判的整个过程,要比公开招标节省一半还要多的时间,可以提高采购效率,满足各工程的紧急需求。(三)有利于采购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各投标人仅有一次并且是不可更改的报价机会,其报价很可能存在着不合理的水分,一是在价格上容易出现围标或串标的现象,给采购人增加采购成本;二是最终中标的产品可能质优价高,也可能价低质劣。而竞争性谈判可以给各投标人提供进一步充分展示自己竞争力的舞台,通过谈判过程和至少两轮的报价后,一方面将不同投标人的报价水平进一步降低,一方面采购人可以通过与各投标人面对面的交流,结合专家的建议和意见,加深对各家产品质量、价格和投标人实力的了解,有利于实现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一致性采购目标,最大限度的采购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总之,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可以弥补公开招标方式的缺陷和不足,可以解决因产品的繁杂性、技术的复杂性、设计的不充分性、价格的多样性、时间的不确定性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中的问题,满足采购人不同的采购要求,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问题虽然竞争性谈判比较适合工程类项目的材料和设备采购,但是由于采购工作本身的敏感性和特殊性,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采购方式的选择对能够满足公开招标采购的应尽可能的采用这种采购方式,不要单纯为了节省时间、减少工作环节等原因牵强的使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在使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时,也要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二)必要的市场调查在编制谈判文件之前,对于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应该抽出人员和时间,到建筑材料和设备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将拟采购货物的档次、品牌、价位有个比较细致的了解,完善采购文件,提高采购工作的成功率,避免在谈判中陷入被动。(三)采购信息的发布竞争性谈判应该参照公开招标来进行采购信息发布,打破信息的局限性、地域性、不对称性等不公开因素,让更多的对采购感兴趣、满足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到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工作中来,也给采购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四)谈判文件的编制在谈判采购文件的编制上,不能有在谈判中去完善的思想,进而忽略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参数、标准的制定,谈判的评审过程是为了完善各项要求,而不是制定各项要求。在谈判文件中应当有采购项目概况、参与谈判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谈判的程序、谈判的主要内容、谈判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让拟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可以充分的了解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五)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保密为了圆满地完成各项谈判工作,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保密非常重要,评审专家应该是在某专项采购领域中有着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在评审专家的抽取上,还要注意评审专家小组的组成结构,最好是由科研、设计、应用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信息的保密也十分重要,如果忽视了保密性,有可能出现投标人和评审专家联手操纵采购结果、增加采购成本的现象。(六)谈判过程信息的整理在谈判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对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一是评审专家针对谈判文件中的问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修改意见;二是参加谈判的人员根据实际工程需要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三是在采购文件中遗漏和忽视的问题。通过细心的收集和整理上述信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采购要求,重新发给各投标人,要求投标人根据新的采购要求重新报价,以实现采购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的目的。(七)适当的考察对于在谈判过程中对所采购的产品质价接近难以确定最后中标人的,可以对参加投标的生产厂家、样板工程、售后服务机构等内容进行必要的考察,在质量、价格比较接近的情况下,可选择企业综合实力强、售后服务好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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