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什么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什么的第1张示图

①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第九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十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得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试点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第十二条在试行过程中需要就如何适用《标准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的,按照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选择试点的部门负责。第十三条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标准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或调整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或调整。该解释和调整与《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试点项目范围、试点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作进一步要求。第十五条《标准文件》作为本规定的附件,与本规定同时发布。本规定与《标准文件》自2008年5月1日起试行。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

②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⒈招标公告。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⑴资金来源。⑵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⑶货物原产地要求。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⑹投标语言。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⑺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⑻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⑼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⑽评标的标准和程序。⑾国内优惠的规定。⑿投标程序。⒀投标有效期。⒁投标截止日期。⒂开标的时间、地点等。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相应格式的文件。注意的问题: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⑴所有采购的货物、设备或工程的内容,必须详细地一一说明,以构成竞争性招标的基础;⑵制定技术规格和合同条款不应造成对有资格投标的任何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歧视;⑶评标的标准应公开和合理,对偏离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术规格的标书的评审标准,更应切合实际,力求公平;⑷符合本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有不一致之处要妥善处理。

③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什么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国家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范本,也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查看全国工程招标信息,使用剑鱼招标订阅。其中的“投标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在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文件中必须不加修改地引用,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④ 工程施工类招标文件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

⑤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工程名称:招标单位:法人代表:电话:审批人:编制日期:(年月日)建设工程招标办监制第一章综合说明一、总则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2、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2)场拆迁及平整情况;(3)施工用水、电;(4)有关勘探资料;(5)其它3、上述工程按照,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都江堰市建设工程招标办(以下简称市招标办)的批准,现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负。三、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动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四、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书应分为一号示、二号标分别密封,其中一号示为经济标包括:(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村和计算机软盘密封。六、开标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会议,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七、评标1、评标工作根据在都江堰市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织进行。八、授予合同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评标有关资料报送市招标站,经核准同意后由市招标站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织部分。毕竟招标是一个企业向其他企业展现自我优势的一种重要段,因此国家也是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这个文件中,对招标文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同时对于招标文书应有的格式进行了规定。

⑥ 什么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主要是用于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6号发布,于2008年5月1日起试行。查看全国工程招标信息,使用剑鱼招标订阅,有关更多的标准施工招标内容,可以通过查询功能可以获取到。

⑦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2013修正)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第二条本《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四条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第九条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十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得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第十二条需要就如何适用《标准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的,按照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第十三条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标准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或调整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或调整。该解释和调整与《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标准文件》作为本规定的附件,与本规定同时发布施行。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略)

⑧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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