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的第1张示图

⑴ 国家关于企业(参战参试)军转干部的待遇问题都出台了哪些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你可以看 一下下面的参考资料:anufjldper68138642122011-10-12 5:48:55军转干部享受地方同等级别干部的退休待遇。 “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原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与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干部职务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中发[1998]7号)

⑵ 中央对企业军转干部有何优待和补贴

主要文件依据有: 人发〔2002〕82号、中办发〔2003〕29号 浙委办〔2003〕73号、浙委办〔2004〕30号、浙人军〔2004〕156号、浙人发〔2008〕30号、浙人发〔2010〕21号、甬党办〔2004〕1号、19号、甬人军〔2005〕1号、甬人军〔2010〕1号等文件。 中央、省市文件主要解困措施: 1、可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 2、在职企业军转干部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月补助到平均水平。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月补助到平均水平。 4、失业企业军转干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助。 2008年、2010年省、市对企业军退休军转干部各项生活补贴标准作了调整(调整后正师职1080元、副师职1000元、正团职920元、副团职850元、营职780元,连排职730元),提高了春节慰问金标准,对1953年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再增加每月100元的补贴

⑶ 企业军转干2021年补助标准

企业军转干2021年补助标准是原师职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2342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按照以上判定。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1、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2、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3、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退休待遇。第三十七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⑷ 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如下:

去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文件有关政策问题请示国务院办公厅,经人事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并报国务院领导同意,我们以电话形式进行了答复。

今年以来,随着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地方陆续提出类似问题。为了便于各地抓好现有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将《关于中办发[2003]29号文件有关政策给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电话答复》印发,请你们在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文件有关政策过程中掌握。

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对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各地的情况不同,不应攀比,要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落实。

(4)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扩展阅读

附件:关于中办发[2003]29号文件有关政策

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厅的电话答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经研究,报请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就黑政办函[2003]85号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对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制定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可按照文件精神,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加以确定。

二、中办发[2003]29号和人发[2002]82号文件原则适用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转业到企业的生活困难的军转干部,包括在岗、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和退休等企业军转干部。职工平均工资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原则上应以国家和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口径和数据为准。

前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

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

一、转业,首先转的是职业。在部队,职业是军人。到地方,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单位或企业的工作人员。自主择业的,叫自由从业者。

二、其次转的是事业。在部队,事业是为国防服务,为部队建设作贡献。到地方,就是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再次,转的是岗位。虽然都是干部,但在部队叫军官,多数还带个长,大多数是在领导岗位、指挥岗位上。在地方,能带长的就不多了,大多数是办事员、科员,是个工作人员岗位。因为职业的变化,事业和岗位也跟着变了。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他们人生的重大转折。如何安置好军队干部,不仅是部队组织、军队干部和其亲属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而且对于巩固国防、稳定军心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⑸ 转业到企业的军转干有何规定

具体如下:

根据《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转业到企业单位的干部,其基本工资应按照转业到当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同一职务(含技术等级)、同一行政级别干部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加上本人军龄津贴之和减去十元(并入基础工资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和行政经费节支奖金各五元)的数额确定,不再参加这次企业的工资改革。

军龄津贴不再逐年增加,可以和企业其他职工一样照领副食品价格补贴。奖金及其它生活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转业到有工龄津贴企业单位的干部,可按所在企业规定的标准领取工龄津贴,但原计入本人工资中的军龄津贴,不得与工龄津贴重复计算。转业干部的工资额列入企业成本。

(5)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转业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其职务工资,根据本人的行政级别和与地方干部相对应的职务,按照劳人薪字〔1985〕19号文件的规定套改。其中执行军队技术等级工资的干部,转业后技术职务工资的套改,按照与本人技术等级相应的军事行政干部职务工资的套改办法办理。

⑹ 南昌市养老保险调整

从今年1月1日起,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10%。目前南昌市本级22.65万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差一人、不少一分”,全面调整并发放到位,预计各县区退休人员养老金于4月初也将全部调整并发放到位。据了解,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通调整中,基本养老金共分9个档次,可增加85元至185元不等。同时,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公平政策。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的特殊倾斜力度,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60元、70元。按照相关文件,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万元至1万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86元的标准增加。考虑到这一群体多数生活困难,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及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再按高龄特殊倾斜标准的60%增加,每人每月再分别增36元、42元。据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该局日前拨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待遇资金4亿元,保障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据悉,此次调整人员范围为南昌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照赣老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1月1日起,南昌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除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定额调整以外,此次调整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继续坚持适当向低收入人员倾斜,适当缩小养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矛盾。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⑺ 企业在岗军转干部养老金如何交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 2004 〕 16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在岗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一)军转干部所在企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制度至 2004 年 6 月 30 日 ,企业补缴个个帐户规模调整前统筹基金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及利息,军转干部补缴用于补记个人帐户中个人应缴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2004 年 7 月 1 日后企业和军转干部按规定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由企业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 (二)为确保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可单独为军转干部参保,企业和军转干部按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为军转干部单独参保缴费仍有困难的,应先缴纳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及利息,企业缴费其余部分可由企业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 (三)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军龄和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四)对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军转干部,在中办发〔 2003 〕 29 号文件下发前( 2003 年 9 月 30 日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 2003 年 10 月 1 日起 ,应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核发基本养老金。 2003 年 9 月 30 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军转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凡企业军转干部按规定缴费和补缴个人帐户部分和利息,企业足额缴纳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及利息(或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二、下岗、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一)企业军转干部在下岗期间领取生活费和生活补助金的,以领取生活费和生活补助金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当地规定由企业负责缴纳。 (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军转干部未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应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三、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问题 (一)困难国有企业的军转干部(包括已经改制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内,根据本人意愿,可随时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国家有关提前退休人员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减发基本养老金,减发后的基本养老金低于黑办发〔 2004 〕 16 号文件规定补助标准的,按黑办发〔 2004 〕 16 号文件规定补助的标准计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二) 2003 年 9 月 30 日 至黑政办发〔 2003 〕 61 号文件( 2003 年 12 月 11 日 )期间,困难国有企业中超过或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内条件的军转干部,可按本人申请的符合政策规定退休时间办理退休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批准的退休时间的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补发基本养老金。补发基本养老金时应扣除领取的在岗工资补贴、下岗和失业的生活补助金。缴费年限和个人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到退休时止,其已缴纳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计算。 2003 年 12 月 11 日 以后,超过或达到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条件的,以本人申请提前退休时间为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申请的当月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从批准退休的下月起为其核发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劳社厅函〔 2001 〕 125 号文件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 60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含从事过特殊工种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只能按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提前 5 年退休。

⑻ 企业退休军转干最新消息

企业军转干养老金调整方案:补足企退军转等人员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3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2014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最新消息企业军转干养老金调整方案:以湖南为例2013年9月4日,湖南省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此前已退休的企业军转干部增发生活困难补助,并发表相关通知,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将湖南省企业退休军转补助政策标准整理如下,仅供参考。补助标准为:对在部队担任师级、团级、营级、连排级职务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分别增发生活困难补助300元、200元、110元和100元。在此基础上,对其中1953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增发生活困难补助80元。本次增发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由同级财政安排。湖南省根据湘人发〔2008〕1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2013年各市州不同职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月具体解困标准,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根据湘人社发〔2013〕74号文件相关军转补助政策,将此标准整理如下:长沙市:师级2303元、团级2213元、营级元、连排级2033元;株洲市:师级2061元、团级1971元、营级1871元、连排级1791元;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常德、张家界、娄底、郴州、永州、怀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师级2003元、团级1913元、营级1813元、连排级1733元。

⑼ 落实企业军转干政策这么难吗

目前全国都在按“55”号文件执行,两个平均数。身份不解决什么都是浮云。

⑽ 江蘇省对下岗失业的军转志愿兵55提前退休有文件吗

全国、江苏省对下岗失业的军转志愿兵55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提前退休是没有文件的。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对于军人一旦退役后,就是“以服兵役”的公民了,因此提前退休是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网页链接第一条规定执行的。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山九号 » 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企业军转干55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