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平级机关这种情况用什么公文格式
平级一般用函或者通知。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印章距正文2mm―4mm居中压成文日期。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的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1)单位里平级部门发我的文件格式扩展阅读
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机密等级由发文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所涉及的机密程度来划定,并据此确定其送递方式,以保证机密的安全。
密级的位置:通常定格标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机密公文还要按份数编上号码,印在文件版头的左上方,以便查对、清退。
㈡ 行政单位之间的函的格式
格式:
(一)标题1、制发机关+事由+文种:《长沙XX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成本管理费用申请的函》2、事由+文种:《关于报送XX部门事务工作座谈会材料的函》(二)发文字号 移办函﹝2018﹞100号(三)主送机关 多数为一个,涉及部门依次排列(四)正文 (小四宋体)1.开头发函:原由,包括根据、目的、原因+“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复函: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根据、原由+“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2.主题发函:说明致函事项复函:一函一事,有针对性3.结尾提出希望或请求、支持帮助、合作、提供情况、给予批准。 (五)结束语 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致以敬礼、谨致谢忱、为盼(六)落款(小五宋体)注明、发文时间、公章
拓展资料:
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种平行文,不能用于上下级机关 。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
函-网络
㈢ 向平级单位转发上级单位的文件采用什么格式
平级一般用函或者通知。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㈣ 平级单位之间发文该用什么文件形式
平级一般用函,通知
㈤ 平级单位用何种公文最合适
平级一般用函或者通知。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函的特点:
1、沟通性
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2、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
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㈥ 政府下发的文件格式有什么要求吗
有,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发行。
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2、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3、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4、版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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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现行的1999年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国务院2000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称99版国家标准),停止执行。
一、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同99版)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 g/㎡的胶版印刷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85%,pH值为7.5—9.5。
二、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同99版)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三、版面
1、页边与版心尺寸(同99版)(见图一)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 mm,公文用纸装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2、行数和字数(同99版)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文字的颜色(同99版)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4、制版要求(同99版)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5、字体和字号
1999版: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2012版: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字体。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四、装订要求
1999版:骑马订或平行订的订位为两订钉锯外眼距书芯上下各1/4出,允许误差。裁切成品尺寸允许误差±1mm。
2012版:骑马订或平行订订位为两钉眼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允许误差±4mm。裁切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
㈦ 正式文件抄送格式
正式文件抄送格式如下图所示:
排版规格:题目要求二号宋体字;正文要求三号仿宋体;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成文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0”。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至于版心下边缘,数码左右各主一条线,如―1―。
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
(7)单位里平级部门发我的文件格式扩展阅读
抄送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上行文中,有三种情况:
一是受双重或多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在主送一个机关的情况下,将其他上级机关列为抄送机关;
二是因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三是向有关上级机关或领导人报告情况时,可以抄送其他需要了解情况的领导或不相隶属的机关。
2、在平行文中,依照管理职权范围函复平级机关审批事项,涉及重要的政策性规定或执行面较广的,应抄送上级机关,必要时也应抄送相关的平级单位及本系统的所属机构。
3、在下行文中,有三种情况:
一是向下级制发生要行文,应当抄送上级机关、与文件内容有关联的平级机关;
二是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该机关的另一上级机关;
三是转发上级文件时,一般应抄送被转发的上级机关。
4.在联合发文时,如需抄送,应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抄送各联合发文机关对应的上级、平级和下级机关。
㈧ 公司之间发的文件格式是怎样的
公司之间发的文件格式可以借用行政公文的格式公司之间,如果是子公司给母公司,使用上行文,如果是平级公司之间的公文流转,使用平行文,一般可用函或通知.用函多一些.
㈨ 机关部门文件格式有什么要求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 定的公文 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友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25mm。对于上 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80mm。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 和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可在发文机关标识上空 2 行向下依次标识(见图三)。发文机关标 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 于 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 “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 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发文机关标识即 人们通常所称的“红头”。它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发文机关 全称应以批准该机关成立的文件核定的名称为准。规范化简称应由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规定。 有一些特定的公文在发文机关名称后面不加“文件”二字,如国务院就有“国务院任免通知” 红头形式,本标准给这类“红头”留了余地,未规定一律要加“文件”二字,但只限于特定的公 文。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重要公文特别是上报的公文均应加“文件”二字。发文机关标识的 字体,本标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是因为小标宋体字显得庄重,其他字体如楷体、隶书、 魏碑等都带有某些书法艺术的成分,应该说不适于标识具有执法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公 文。发文机关标识的字号,本标准以 22mm×15mm 为高限,现行“国务院文件”的字号即是 22mm×15mm。本标准以此为高限,就是要求除“国务院文件”以外,其他各级行政机关标识 的字号要小于“国务院文件”,以显示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具体字号各行政 机关可根据机关名称的字数多少来定。关于发文机关标识的位置,本标准提出了两种。第一 种是用于平行文或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25mm,也就是留出 25mm(约 2 行)位置用于标识上述的份数序号、密级和紧急程度。要注意,即使上述 3 项要 素均不需要标识,也要留出这段空白,也就是说,在设计文件红头时,发文机关位置应自上 页边起留出天头 37mm 十 25mm=62mm 的距离。第二种仅限于上行文,凡上报的公文发文 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80mm,即要留出 80mm 一 25mm=55mm 的空白供上级机 关批示文件用,也就是说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天头 37mm 十 25mm 十 55mm= 117mm。[Page] 各行政机关在设计文件“红头”时,两种形式均应具备,即平行文或下行文发 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 62mm,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 117mm。关于联合行文, 本标准规定“文件”两字居于发文机关名称 右侧上下居中。 本标准还特别提出“文件首页必须 显示正文”这一明确要求。如果联合行文的机关过多(我们曾发现过有 14 家联合行文),就可 能出现把正文挤出首页的情况, 而公文如果首页没有正文, 使人一看首页还不知道文件内容 是什么,是极不严肃甚至可以说是很滑稽的事。因此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发文机关过多 只能挤发文机关,不能挤正文,可将发文机关字号缩小,行距缩小,直至保证公文首页显示 正文为止(还要考虑留出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标题以及最少一行正文的位置)。 8,1.5 发 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 2 行,用 3 号仿宋 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 序号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O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 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 红色反线。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 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 机关代字一般由两个层次组成。 第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 第二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主办文件的部门的代字。 如铁道部文件 的机关代字有“铁办”、“铁财”等,“铁”代铁道部,“办”、“财”代主办这份铁道部文件的铁道 部的办公部门、财务部门。读懂机关代字很重要,特别是知道了文件的主办部门是谁,可以 比较准确地对文件进行分办、查询和保存归档。有的机关代字还包合其他的层次,如国务院 发文的机关代字有“国发”、“国函”,“国”代国务院,而“发”和“函”则代“国务院文件”和“国务 院函”这两种发文形式。有的文件机关代字有七八个、十几个字之多,可能各有所代的层次, 但尽量以简化为好。年份要用全称,不应简化,如“87”、“93”等均属标识不正确。年份应用 六角括号“〔〕”括起。注意六角括号不是数学公式的中括号,因为当引用公文时,标题后面 的发文字号要用圆括号“()”括起,如果年份用中括号括起,就违反了低级符号中不得包合高 级符号的原则。因此称之为“六角括号”是基于与数学的中括号相区别。另外,二者形状也略 有不同。有的文件把年份用圆括号括起,今后也要按本标准的规定使用六角括号。序号是发 文的流水号。一般都是按文件的形式统一编,即是哪个部门主办的,只要是同一发文形式, 就要统一按顺序编号。 有的机关按主办部门或按文件内容划分编序号, 是一种较繁琐的办法。 本标准规定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有的单位加“字”)等虚字,主要是讲究实用,尽量减少 公文的字数。发文字号的位置,本标准规定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 2 行,规定在发文字号之下 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同宽的红色反线,这样就明确了发文机关标识与红色反线之间的距离 是 3 行位置,发文字号应标在第 3 行,并且不要紧贴红色反线,空出约 4mm 的距离(实际掌 握只要不贴红色反线即可)。发文字号应居中。 8,1.6 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 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 1 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 1 字;签发人用 3 号仿宋体字, 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 冒号后用 3 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 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 l 行, 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 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 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 下移红色反线, 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 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 4mm。[Page] 签发人标识仅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才出现。在上报的 公文中标识签发人姓名,主要目的是为上级单位的领导人了解下级单位谁对上报事项负责。 因此上报的公文需要标注签发人。 本标准规定应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也就是要和发文 字号同处在第 3 行,不过此时发文字号便不要居中了,要居左空 1 字,签发人则右空 1 字, 这样排列起来对称、美观。还要注意“签发人(会签人)” 三字用仿宋体,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用楷体。这样规定是使签发人(会签人)的姓名突出、醒目。如果有多个签发人,或者有的文 件按规定还需要标注会签人, 这时的标识方法是, 发文字号应始终放在红色反线之上的最后 一行, 文件主办单位的签发人要始终放在最上面的位置; 其他签发人或会签人在主办单位签 发人之下按发文机关标识的顺序排列, 最后的签发人或会签人要与发文字号同处一行平行排 列;如果 3 行位置放不下,将红色反线下移,但排列顺序和原则不变,发文字号居左空 1 字和签发人.姓名居右空 l 字的要求不变。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 2 行, 用 2 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 恰当。本标准规定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之下空 2 行标识,居中排布。应该说,在目前普遍使 用电子设备打印公文的情况下,居中排列不难做到,按“居中”键即可。但要做到排列对称美 观并且在回行时不把完整的词拆开, 则需要动些脑筋。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不违背标准规定 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变通。例如,本标准规定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这就是原则,任何情况 下不能违反。在不违反这个原则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作适当变通,如前所述发文机关多、签 发人会签人多,本节所讲的标题长以及下面讲到的主送机关多,都可以采取变通的方法。但 在变通中还要遵守基本规定, 如发文机关多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是基本规定, 签发人或会签 人多但最后一个签发人或会签人要与发文字号同处最后一行是基本规定; 标题再长但排列美 观、回行不断开词意是基本规定。这样,在执行本标准时便不会出现机械执行而不顾公文实 际的做法,因为格式毕竟是为公文的内容服务的,是为公文的办理服务的。 8.2.2 主送 机关标题下空 l 行,左侧顶格用 3 专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 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 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 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本标准规定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 l 行顶 格标识,回行时仍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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